一是给材料报表“挤水”。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减真负、真减负。会议在2023年基础上只减不增,能合并的合并,能不召开的不召开。文件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坚决不发。数据要综合采集、多方利用,扎实推进“一张表”工作,凡案管办能够提供的、统一业务系统能够提取的数据,一律不得向基层院要求报送,向下要材料必须预留足够时间,决不能“开口要、闭口到”。
二是给督查评价“瘦身”。督查实行年度计划总量控制,减少频次、缩小范围、整合归并,未纳入年度计划的督查不得擅自开展。日常督查检查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为主,多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的暗访督查。进一步优化评价的频次周期及方式方法,不把排名、摊派当抓落实的“硬手段”,推动评价由看材料向看“成效”、看“潜绩”转变,力求全面准确客观反映真实履职情况。
三是给基层干警“排忧”。加大检察机关工勤人员占用政法专项编制清理整改力度,规范上级院借用、抽调基层干部行为,确保基层院有人可用。着力培养储备优秀年轻干部和党外干部,加强干部梯次培养。制定岗位履职指引、应知应会工作手册,确保新进岗位人员在经验传承的基础上实现螺旋式上升的发展。
四是给领导干部“加压”。各级院党组要把为基层减负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听取基层意见建议,防止随意变通和乱开口子。“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为基层减负工作,领导干部要强化带头责任,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不定不切实际的目标,不开不解决问题的会,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不做“只留痕不留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