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行刑反向衔接的协作配合,深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形成更强执法司法合力,日前,织金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10家单位共同制定《织金县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工作协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机制》)。
《机制》明确了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监督和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就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移送范围、移送标准、办案协作、联席会议、跟踪监督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确保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并强化协作,形成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合力。
《机制》明确检察机关对作出不起诉的案件,认为有行政处罚必要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处理,并对后续的处理情况加强跟踪督促。明确行政主管机关因办案需要调取证据材料的,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应当配合。明确行政机关可以邀请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咨询论证。
下一步,织金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效果,强化横向联动,有效形成执法司法合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扎实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