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脱贫攻坚,保证扶贫政策“精”“准”落实,近日,织金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犯罪嫌疑人朱某、朱某甲、朱某乙。
经查:犯罪嫌疑人朱某乙被列为精准扶贫对象,2017年11月犯罪嫌疑人朱某乙利用其精准扶贫对象的身份申请得国家生猪养殖扶贫项目,便伙同朱某、朱某甲利用朱某养殖的生猪冒充系朱某乙的生猪养殖扶贫项目骗取得国家扶贫资金8800元钱。织金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朱某、朱某甲、朱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国家扶贫资金,已涉嫌诈骗罪,依法应从严处理,遂对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精准扶贫是国家一项惠民工程,是国家给贫困群众的福利,容不得任何人用来谋取私利,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对诈骗国家扶贫资金案件从严处理,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确保国家扶贫政策“精”“准”落到实处,为本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8年元月以来共批准逮捕诈骗国家扶贫资金案件2件4人,挽回扶贫资金15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