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份以来,为切实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开展深化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活动的通知》和《实施方案》及《毕检执检〔2018〕4号》文件精神,织金县检察院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对2016年专项活动过程中清理出来的被撤销假释、撤销缓刑、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尚未纠正的多罪犯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有关机关认真履行收监执行工作,目前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院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出面协调
在听取刑执部门关于该项工作的汇报后,检察长高度重视,专门向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得到县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分管副检察长与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分管领导进行对接,达成共识,为刑执部门具体工作开展解决困难,铺平道路。
二、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具体狠抓落实
为了使纠正工作取得实效,针对收监执行难的问题,织金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2016年专项活动过程中清理出来的被撤销假释、撤销缓刑、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尚未纠正的多名罪犯未能收监执行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分类施策,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多次与公安机关、县司法局有关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座谈交流,了解收监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共同研究对策。截止目前,已监督相关单位成功将一名罪犯收监执行,上网追逃二名,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